- 1.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 1.1 迅雷云盘服务涉及到的迅雷产品的所有权以及相关软件的知识产权归迅雷公司所有。迅雷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在享受迅雷云盘服务时,应当受本协议以及单项软件及服务相关的用户协议的约束。用户进入注册程序即表示用户与迅雷公司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
- 1.2 迅雷云盘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以及迅雷云盘会员制度和活动的解释权均归迅雷公司所有。迅雷公司享有对会员用户网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的权利,如会员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服务条款的约定,迅雷公司享有要求其纠正及追究其责任等权利。
- 1.3 当用户使用迅雷各单项服务时,对于这些服务可能有单独的服务条款加以规范,请用户在使用有关服务时另行了解和确认,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迅雷公司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
- 2.帐号注册及使用
- 2.1 经迅雷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获得迅雷帐号的用户即为迅雷的正式用户,即获得迅雷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迅雷有权对其正式用户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在用户申请会员服务填写注册资料时,用户要确保所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迅雷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用户注册帐号时不得以下列内容作为帐号名称,如发现用户帐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迅雷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
- 2.1.1 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 2.1.2 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 2.1.3 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帐号;
- 2.1.4 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的帐号
- 2.2 迅雷帐号及帐号中所有虚拟物品所有权归迅雷公司,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迅雷帐号的有限使用权。
- 2.3 迅雷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以赠与、借用、租用、转让、共享或售卖等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同一帐号仅允许在6台设备上使用,且同时使用的设备不得超过3台。如果迅雷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迅雷公司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资料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迅雷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及其中的虚拟物品,以免因帐号此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迅雷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 2.4 用户承担迅雷帐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就其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用户须重视迅雷帐号密码和公开邮箱的密码保护。用户同意如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帐号时立即通知迅雷。
- 2.5 用户迅雷帐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须遵照迅雷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帐号。用户应不断提供能增加帐号安全性的个人密码保护资料。用户可以凭初始注册资料及个人密码保护资料填写申诉单向迅雷申请找回帐号,迅雷的密码找回机制仅负责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的正确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帐号权使用人。对用户因被他人冒名申诉而致的任何损失,迅雷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知晓迅雷帐号及密码保管责任在于用户,迅雷并不承诺迅雷帐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用户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帐号。
- 2.6 用户同意将按照迅雷云盘公布的关于存储等各服务的使用期限、文件限制、大小限制等相关规则使用相关服务。相关使用、存储等期限到期或已经不符合相关规则的,迅雷云盘有权删除用户保存的超期、超容或不符合相关规则的文件、内容等。若由于用户在此之前没有主动转移相关文件而文件被删除造成的损失,与迅雷云盘无关,全部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 未付费用户的存储容量为1T,白金会员用户的存储容量为3T,超级会员用户的存储容量为6T。迅雷云盘有权通过活动等形式另行给予用户存储容量,并对存储容量的使用时长、方式、使用软件端等制定不同的使用规则。
- 2.7 针对未付费用户,迅雷云盘将向其提供一定存储容量的免费服务。为了更合理地利用存储容量资源,对于1年未登录迅雷云盘的用户,迅雷云盘有权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app通知、私信、您提供给迅雷云盘的联系方式等渠道择一或者综合提前通知用户,并对存储空间进行处理:
- (1)存储容量冻结后,对于存储的文件,免费为用户延长1个月的备份存储。
- (2)存储容量冻结后1个月内,用户如登入迅雷云盘即可解冻容量,用户可以继续使用。
- (3)存储容量冻结后1个月内,若用户仍未登录过迅雷云盘,迅雷云盘将会清空存储空间内的全部内容,由此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文件丢失,数据清空等)将由用户自行承担。
- 2.8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迅雷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的服务:
- (1)根据法律规定用户应提交真实信息,而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 (2)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
- (3)按照法律规定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 (4)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终止向用户提供的服务后,迅雷有权将用户保存在服务器上的数据永久性地予以删除,没有义务向用户返还数据。
- 2.9 迅雷提供服务时,可能出于产品功能与服务目的会收集、储存和使用与用户有关的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或银行卡号以及日志信息、地理位置信息等相关信息。如果用户不提供该等信息,可能无法注册成为迅雷的用户或无法使用迅雷提供的部分服务。 迅雷公司会基于如下产品功能与目的,收集您的相关信息
- 2.10 迅雷收集上述信息主要用作如下用途:为用户提供服务;用于用户的身份验证、客户服务、安全防范、号码找回、诈骗监测、存档和备份用途;进一步改进我们的服务(包含广告投放服务)等等。
- 2.11 无论因何种原因,在迅雷公司收回帐号或您终止使用迅雷公司的服务后,迅雷公司将于帐号收回或服务终止的三个月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匿名化处理。
- 3 用户使用规则
- 3.1 迅雷公司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迅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 3.2 迅雷公司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迅雷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迅雷公司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迅雷公司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 3.3 用户理解,迅雷公司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 3.4 用户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可依本《协议》使用迅雷公司的软件及服务。用户无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 3.4.1 不得删除迅雷公司软件及其他副本上所有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
- 3.4.2 不得对迅雷公司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等;
- 3.4.3 对于迅雷公司软件相关信息等,未经迅雷书面同意,用户不得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爬取、使用、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擅自借助迅雷公司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等。
- 3.5 用户在使用迅雷的软件或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用户不得利用迅雷公司软件及服务制作、发表、复制、传送、传播、储存以下信息:
(1)身份验证与客户服务
(2)帐号安全防范与帐号找回:
(3)诈骗监测:
(4)存档与备份:
(5)服务改进与广告投放:
用户可以在帐号管理登陆后查询或更正该等用户信息。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j)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k)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L)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6 用户不得利用迅雷公司软件及服务误导、欺骗他人。
3.7 用户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 未经允许,进入迅雷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 未经允许,对迅雷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避开或破解、去除迅雷技术保护措施、安全措施的;
(c)未经允许,对进入迅雷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爬取、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8 用户不得不以任何方式干扰迅雷公司的服务。
3.9 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软件"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迅雷公司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3.10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迅雷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迅雷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迅雷公司等额的赔偿。用户理解,如果迅雷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3.5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迅雷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3.11 用户使用迅雷服务发布信息也须遵守本协议。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迅雷公司将作出独立判断,可能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3.12 非经迅雷或迅雷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迅雷软件的衍生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迅雷无关。用户不得轻易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否则,迅雷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用户迅雷帐号的使用资格。
3.13 迅雷保留在任何时候为用户提供软件替换、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同时,用户在此同意,为提高用户体验,迅雷有权将迅雷的其他相关产品和服务集成在一款软件中供用户进行使用。
4、法律责任和免责
4.1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迅雷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迅雷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除外。迅雷公司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迅雷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迅雷服务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迅雷及合作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迅雷公司对迅雷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迅雷公司有权中断对其迅雷帐号的服务。
4.3 使用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用户须明白并自行承担以上风险,迅雷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因第三方如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迅雷不承担任何责任。
4.5 因技术故障等不可抗事件影响到服务的正常运行的,迅雷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迅雷不承担任何责任。
4.6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用户应积极地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以保证迅雷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免受上述索赔、诉讼的影响,同时用户同意赔偿迅雷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对此,迅雷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
5、知识产权保护
5.1 用户通过网络传播内容,应保证内容符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任何通过迅雷云盘直接或间接得到的链接或内容,迅雷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迅雷无法并且不会对上述链接、内容进行筛选;您理解并同意,对于对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的获得和利用,完全出于您自己的判断,由您自己承担风险,迅雷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迅雷云盘内由用户上传的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亦不代表任何迅雷之意见。
5.3 迅雷对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其它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声称侵权之通告进行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链接或者用户分享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该及时向迅雷公司书面反馈,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
6、禁止服务的商业化
6.1 用户使用迅雷各项服务的权利是个人的。除迅雷明示的书面授权外,用户只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不能是一个公司或实体的商业性组织。用户承诺不经迅雷公司同意,不能利用迅雷各项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
7、服务条款的变更与修订
7.1 迅雷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以及各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在享受单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该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
7.2 迅雷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迅雷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迅雷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8、保密条款
8.1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迅雷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优先适用《迅雷隐私权政策》(https://i.xunlei.com/xluser/privacy_exit.html),未尽事宜,适用本协议。迅雷公司在未经用户的授权时不得公开、编辑或披露或转让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迅雷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迅雷公司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披露、转让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8.1.1 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在法律或有权机关授权、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8.1.2 在涉及收购、兼并、重组、破产时,如涉及个人信息转让,迅雷公司将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法人或组织继续接受本合同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法人或组织重新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8.1.3 具备合理事由,确需向公众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8.2 但是用户在注册时选择或同意,或用户与迅雷及合作单位之间就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使用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用户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迅雷对此不予负责。
8.3 用户同意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8.4 一般而言,迅雷公司基于下列原因需要使用到用户的信息资源:(1) 执行软件验证服务。(2)执行软件升级服务。(3)网络同步服务。(4) 提高用户的使用安全性并提供客户支持。(5)因用户使用本软件特定功能或因用户要求迅雷或合作单位提供特定服务时,迅雷或合作单位则需要把用户的信息提供给与此相关联的第三方。(6)执行迅雷的《迅雷隐私权政策》(https://i.xunlei.com/xluser/privacy_exit.html),用户可访问迅雷网站查阅该政策。
8.5 除非得到您的许可,否则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指可以识别您身份的信息,例如姓名或电子邮箱,通过这些信息可以联系到您或识别您的身份)与迅雷公司的广告、分析服务的合作伙伴分享。我们会向合作伙伴提供有关广告覆盖面与有效性的信息,而不会提供您的个人身份信息,或者我们将这些信息汇总,以便它不会识别到您个人。
8.6 迅雷对您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迅雷有权将您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8.6.1 迅雷将基于如下如下原因与目的与第三方共享您的信息:
1)获得您的同意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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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了判断您的账户或交易是否安全。
4)某些服务和(或)产品由迅雷的合作伙伴提供或由迅雷与合作伙伴、供应商共同提供,迅雷会与其共享提供服务和(或)产品需要的信息。
5)迅雷与第三方进行联合营销活动,迅雷可能与其共享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为完成活动所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参加活动的用户数、中奖名单、中奖人联系方式等,以便第三方能及时向您发放奖品。
6)如您授权第三方向迅雷查询、采集您在迅雷集团旗下公司的账户相关信息,迅雷有权在法律法规和您的授权许可范围内向第三方分享您账户的部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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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 迅雷在与第三方共享您的信息之前将遵守以下要求:
1)事先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并依评估结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2)向您告知共享、转让个人信息的目的、数据接收方的类型,并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但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重新识别您的身份的除外;
3)向您告知涉及的个人敏感信息的类型、数据接收方的身份和数据安全能力,并事先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4)准确记录和保存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的情况,包括共享、转让的日期、规模、目的,以及数据接收方基本情况等;
5)帮助您了解数据接收方对个人信息的保存、使用等情况,以及您的权利,例如,访问、更正、删除、注销账户等。
8.7 关于迅雷开放平台和用户:迅雷已向第三方软件、网站或者应用的开发者提供了迅雷帐号开放平台(http://dev.open-api-auth.xunlei.com/),用户在注册成为迅雷注册用户以后,可以使用迅雷帐号登录第三方软件、网站或者应用,并使用第三方软件、网站或者应用的服务和产品。用户使用迅雷帐号登录第三方软件、网站或者应用即视为用户授权许可第三方软件、网站或者应用获得用户的信息,用户在使用第三方软件、网站或者应用所引发的争议和纠纷由用户和第三方软件、网站或者应用所有方协商解决,与迅雷无关,迅雷公司仅在自己便利的范围内予以必要的协助。第三方软件、网站或者应用加入迅雷开放平台不视为迅雷对其服务产品的质量以及合法性的认可和保证,用户应自行判断第三方软件、网站或者应用是否合法合规,并自行判断是否使用第三方软件、网站或者应用的产品和服务。
8.8 下列情况中,迅雷有权无需经过您的同意即共享、转让、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6) 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7)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
9.1 未成年人隐私的保护,优先适用《迅雷隐私权政策》(https://i.xunlei.com/xluser/privacy_exit.html),未尽事宜,适用本协议。迅雷公司将建立和维持一合理的程序,以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及安全性。迅雷公司郑重声明:任何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得到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为"监护人")的可经查证的同意。
9.2 监护人应承担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的首要责任。
9.3 未经监护人之同意,迅雷公司将不会使用未成年人之个人资料,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传送可识别该未成人的个人资料,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国家机关的查询要求、或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等原因除外。
9.4 迅雷公司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这些资料只是单纯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活动时的安全,而非作为其它目的之利用。迅雷公司保证不会要求未成年人提供额外的个人资料,以作为允许其参与网上活动的条件。
10、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10.1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青少年网友在参与网络活动中注意以下事项,正确学习使用网络,加强自我保护:
10.1.1 青少年网友要注意区分网络与现实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而影响了日常的学习生活。
10.1.2 网友填写个人资料时,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骚扰。
10.1.3 未满18岁青少年应在监护人指导和监督下上网。青少年网友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10.1.4 青少年网友应增强自我保护意思,避免陌生网友会面或参与联谊活动,以免为不法分子所乘,危及自身。
10.1.5 青少年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如有违法行为,迅雷公司保留配合公安和电信部门追查的权利。迅雷公司郑重提醒用户正确认识网络世界,重视参加网络活动的安全性,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11、法律适用和管辖
11.1 本《协议》所定的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1.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迅雷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仅能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迅雷所在地法院管辖。